各科技研发机构:
为了做好2007年北京科技研发机构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及高级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创新专项资金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5月15日截止
(二)支持对象
经市科委认定或通过复核的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
1、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成果,并应用于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采取有利于高效利用与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的机制与模式进行研究开发或成果转化活动,且效果显著。
详情见《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实施办法》
二、科技研究开发机构高级人才奖励
(一)申报时间
5月8日—8月31日
(二)奖励范围
被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主任或相当职务(第一负责人)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人员
(三)奖励额度
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
(四)申报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认定证书、批 准证书及许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申报人任命书 、任职聘书 、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及学历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申报人购房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申报人购车的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人参加专业领域培训的费用证明资料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投资证明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用于接受奖励款项的申报人银行帐户或借记卡有关信息资料。
详情见《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
联系人:陈汝凤
联系电话:66153403
传真:66153403
E-mail: zcfg@mail.bsti.ac.cn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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